为体现党和国家对普通本专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名单公示如下:
名单公示(1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艺术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投诉,逾期无异议以此结果为准上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投诉与监督电话:
艺体学部学管副部长崔艳丽:18638687819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书记段中丽:15838125203
学院资助老师管蓉蓉:13298220804
邮箱:714073394@qq.com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12月10日